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衞生署呼籲切勿服用含未標示禁藥成分減肥產品 (2016-10-13)

衞生署10月13日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一款以日文標籤的減肥產品,因該產品被發現含有未標示及被禁用的西藥成分,服用後可能危害健康。

署方早前根據情報,從互聯網賣家購得上述產品樣本作化驗。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顯示,該產品含「西布曲明」。衞生署正繼續調查。

「西布曲明」屬第1部毒藥,曾用於抑壓食慾。由於會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,因此自2010年11月起,含「西布曲明」的產品已被禁止在香港使用。

根據《藥劑業及毒藥條例》(第138章),所有藥劑製品均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,方可於市面合法售賣。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,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,000元及監禁兩年。

衞生署鄭重呼籲市民,切勿購買或使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。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須於包裝上附有香港註冊編號,格式為「HK-XXXXX」。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、品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。

衞生署發言人說:「要控制體重,市民應注意均衡飲食及做適量運動。在服用任何藥物以減低體重前,應先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。」

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。如有懷疑或服用後感到不適,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。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,將有關產品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5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。




資料來源:政府新聞處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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