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訴實錄
波鞋店銷售手法惹關注 (2017-03-29)
隨著時代變更,波鞋已由運動裝備演變為潮流服飾的品味配搭,亦有運動品牌相繼推出特別版或限量版,不時掀起搶購熱潮。

使用「白頭單」缺乏店鋪聯絡資料
本會接獲有關「無名」波鞋店的個案,大部分被投訴商號沒有於店鋪內外展示招牌或店鋪名稱。此外,這類店鋪習慣使用俗稱「白頭單」的手寫單據,單據上只簡單寫上顧客姓名、貨品型號及價錢、購買日期,缺乏店鋪的營業資料。本會於2014年2月份接獲陳小姐的個案,陳小姐及朋友早前於旺角某商場A店購買兩對同款波鞋,當日以現金付款後(每對$1,480),該店向陳小姐發出一張手寫單據,她當時不以為意便攜貨離開,其後才發現單據沒有商號的名稱及聯絡資料。
回家後,陳小姐發覺波鞋的產地資料有些古怪,為釋除疑慮,翌日立即攜同波鞋到該運動品牌專門店詢問門市職員,門市職員指該品牌轄下的同款波鞋根本沒有她所購波鞋的顏色。陳小姐返回A店與店員理論,但店方堅稱是真貨,相反要求她提出證據證明其指控。陳小姐要求退款不果,於是聯絡本會,亦就懷疑A店售賣假貨自行向香港海關提交個案。
波鞋須預訂,交付貨品卻出現問題
坊間有不少波鞋店會於櫥窗陳列一些新款及熱賣的波鞋款式,以吸引消費者,不過,有不少投訴「無名」波鞋店的人士反映該些店鋪的存貨量很少,很多時候聲稱尺碼不足或缺乏現貨而要求消費者預訂。投訴人張先生於去年10月15日於銅鑼灣某商場B鋪訂購了某運動牌子尺碼38的高筒波鞋($1,200),並以信用卡付款,店員當時向他承諾3至14天一定有貨。張先生眼見14天期限已過,仍未接獲取貨通知,遂致電B鋪,但無人接聽,最後於11月4日才能以whatsapp聯絡上有關店員,店員稱因貨期延誤而要多等數天,並承諾若然11月10日仍未有貨則安排退款。
張先生等至11月10日仍是音訊全無,便再次聯絡店員,店員指有些貨品仍未拆箱,要求他於11月13日下午3時至晚上10時到店鋪取貨,不過,當他於13日晚上9時到達該店時,卻發現店鋪經已關門,此後再嘗試聯絡公司亦不得要領。張先生對於B鋪不斷拖延時間的做法相當失望,於是向本會求助,他作出投訴後不久,便通知本會B鋪始終沒有交付貨品,但已為他安排退款。
店鋪結業或轉移經營地點
本會亦留意到這些波鞋店或以短期租約形式經營,可能會隨時搬遷,曾有個案投訴人指店鋪收了她款項後,遲遲未能交付貨品,最後更人去樓空。雖然有些「無名」波鞋鋪會在單據上寫下經手人的聯絡電話,但這並不保證消費者可以透過該些電話號碼聯絡上商號負責人。
王小姐於2014年4月於旺角某商場C鋪訂購一對女裝波鞋,並以現金全數繳付$850,職員向她承諾3星期內定必交付貨品。至5月中旬,王小姐仍未接獲取貨通知,她致電單據上的三個電話號碼,結果不是停止服務就是未能接通。於是王小姐於5月22日直接前往C鋪,店員只能找到一對非她所訂尺碼的同款波鞋,因此建議她考慮再等下去或者選購另一款式。
王小姐不欲再等,只好多補$50差價選購另一牌子的波鞋($900),職員再三向她承諾是次所選的款式1至2星期便有貨,怎料仍是無了期的等待,於是向本會投訴,要求公司盡快全數退款。王小姐於8月份通知本會,指C鋪已結業,她親身前往求證時,卻發現位於同一商場內的另一商店亦是售賣波鞋,店內碰見的竟全是C鋪的員工。
本會跟進
本會接獲有關「無名」波鞋店的個案大多涉及拖延發貨時間,及貨品質素欠佳。由於這些店鋪只發出「白頭單」,缺乏商號的資料及負責人的聯絡方法,有不少個案本會只能透過投訴人所提供的有限資料跟進,依商場地址及鋪號發出的信件大部分得不到回音。另外,有些個案單據上確實寫上固網電話及手提電話號碼,然而,本會撥打時,卻發覺不少號碼已停止服務,亦有接聽電話的人士指經已離職,並拒絕提供負責人的其他聯絡辦法,調停因此出現困難,以致不少投訴人最終需要循其他途徑進行追討。針對店鋪的經營手法,本會把部分個案轉介予香港海關及警方,以備相關部門作出跟進。本會希望藉本文作出警惕,提醒消費者取得商號資料亦相當重要,以減少出現消費糾紛時卻追究無門的情況。
建議事項
- 留意店鋪名稱及地址:商店一般會於門外展示其商號名稱,消費者不妨多加留意,如發現商店沒有展示其商號名稱,消費者便應倍加留神,因為有可能存在交易風險,例如當消費者就貨品質量作出追討時,店方可能否認曾售出有關貨品,所以於正式交易前,可詢問店方會否發出單據及其單據內容。如單據缺乏商店資料(例如營商地址、店名及聯絡方法),消費者應考慮是否進行交易。
- 留意產品規格及單據內容:除上述店鋪資料外,貨品的規格如顏色、尺碼、型號及產地等資料應在單據內清楚列明,此外,消費者亦應於交易前仔細檢查貨品,以避免日後出現爭拗。現時,除一些指定消費品外,本港並非硬性規定商號必須發出單據,但消費者可以向商號提出此要求,倘若店方拒絕發出單據,消費者便應格外小心及衡量可能出現的風險。
- 考慮預訂貨品的供貨時間:本會已多次提醒消費者預繳式消費存在的風險,如消費者需要預先繳付全額或部分貨價以訂購產品時,必須認真考慮,並應要求店方說明其交付貨品日期;及未能於議定限期內交付貨品時的安排。
- 衡量各種付款方法:部分信用卡設有拒付安排(Charge-back),如消費者透過信用卡付款後,商號無法提供有關產品或服務,可要求發卡公司代為向店方的商戶銀行討回支付的款項。然而拒付是否成功受多種因素影響,例如作出安排的消費者是否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申請,或者能否提供證據證實商戶違反合約,而信用卡公司亦非保證可成功取回款項。以信用卡支付交易,好處是持卡人存根上一般列有店鋪名稱及地址,可用以證明交易,因此,消費者可考慮在合適的情況下採用此付款方式,以提高保障。
- 避免倉卒下決定:現時售賣波鞋的店鋪林林總總,較有保障的做法是先就心儀款式的售價及商店信譽進行比較。消費者不宜心急作出購買決定,如店方聲稱欲購的款式尺碼沒有存貨,可考慮向其他店鋪查詢存貨情況及作出比較,才作購買決定,以免因倉卒交易而引致不必要的損失。此外,香港海關負責處理涉及偽造商標或虛假商品說明的個案,如消費者懷疑商店出售假冒產品,可與香港海關聯絡(熱線:2545 6182)。